南中医大评字〔2024〕7号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学科攀峰、开放协同、文化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广大教师敬业奉献,严谨笃学,潜心教学,关爱学生,精心育人,追求卓越,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建立健全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南中医大委〔2020〕17号)相关要求,特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