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医大评字〔2024〕1号
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督导
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各临床教学基地:
根据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育教学督导工作,修订了《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办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中医大评字〔2024〕1号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修订).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