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医大评字〔2024〕11号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二级领导听课管理办法》已经于2024年11月5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并批准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二级领导听课管理办法.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