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医大字〔2025〕6号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认证实施方案》已经于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并批准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认证实施方案.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