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14号)《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
我校教师个人或集体取得的高等教育研究成果,推荐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但具有学科专业属性的研究内容不予受理(高等教育学除外)。成果形式为在报纸、期刊等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和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教材、论文集、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2.参评成果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二、申报材料与要求
1.申报材料:《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
2.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评奖的宣传、组织和申报工作,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6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高评中心(行政楼20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pjyk@njucm.edu.cn,邮件主题:2023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单位名称。联系人:倪菲菲;联系电话:85811893。
附件:附件.zip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研究中心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