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14 浏览次数: 10

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现组织我校2021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结题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待结题鉴定课题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精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最长研究周期为5年,2021年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结题工作由省规划办分批次开展,可参加本批次结题鉴定的课题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鉴定基本条件

1.基本标准

重点课题:高等学校系列须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1篇须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其中至少1篇主持人须为第一作者。

专项重点课题: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1部学术专著,其中至少1篇主持人须为第一作者。

双主持人的课题,均须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2.研究成果规范要求

学术专著或系列论文内容必须与课题名称、研究内容高度相关,学位论文不得作为课题研究成果提交鉴定。

专著或论文发表须注明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课题成果鉴定后,省教科规划办有权进行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工作。

三、结题鉴定提交材料

1.成果鉴定书(附件2)

2.结题鉴定材料:

(1)成果主件(研究报告,封面见附件3);

(2)成果附件(含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限5项,著作只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

(3)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限5项);

(4)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3.结题信息表(附件4)

四、其他要求

1.请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组填写相关材料,未达结题条件者可在下一批申请结题鉴定。

2.请参加本批次结题鉴定课题组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并于2024年6月6日前将符合结题条件的结题鉴定材料按照上述顺序统一排版生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结题”中。

3.请参加本批次结题鉴定课题组于2024年6月6日前将结题鉴定材料(一式2份)、成果鉴定书(一式4份)纸质材料报送至高评中心(行政楼201-1),结题鉴定材料(PDF)、成果鉴定书(PDF)和结题信息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pjyk@njucm.edu.cn,邮件主题:2021省规划结题+主持人姓名。联系人:倪菲菲;联系电话:85811893。

 

 附件.zip

     1.我校2021年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待鉴定)清单

     2.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

     3.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封面

     4.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信息表

 

 

 

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研究中心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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