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落实先立后破发展新定位
发布时间: 2024-06-14 浏览次数: 38

2023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事关教育强国成败。讲话进一步凸显了教育评价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时逢讲话发表一周年,又逢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季,重温讲话的深刻道理和丰富内涵,对于我们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是教育评价具有导向功能,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过程和结果具有监督和引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在教育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着力在准确鉴定、识别和培养国家所需人才特别是拔尖创新人才,在引导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结构调整等方面先行探索和积极实验,努力把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力量集中和分配在教育强国建设的全过程。否则,力难出一孔,资源难以集中,精力难以持续,教育强国建设便缺少了最广泛的专业人才支持和物质基础。


二是教育评价具有牵引功能,决定了其在教育强国建设中处于“牛鼻子”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教育强国的衡量标准是立体的,不仅要看事业发展好不好,还要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大不大,更要看别人认不认。所以,从教育大国到教育强国是一个系统性跃升和质变,需要以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等为基本路径实现全方位革新、多维度发展,必须重视和切实发挥教育评价改革的牵引功能。一方面牵引教育综合改革,先立后破,率先在教育评价理念、体系、制度、方法上寻求突破,以一域之改革、之创新,牵动教育实现格局性变化和全方位形塑;另一方面牵引教育主体乃至方方面面力量积极投身教育强国建设事业,通过评价最大限度激发学生、教师、家长、教育行政管理者乃至全社会推动教育强国建设的能动性。


三是教育评价具有治理功能,既是治理的对象,又是提高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手段。从治理对象看,主要指对“五唯”评价问题的治理。2020年以来,尽管我国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五唯”问题对建成教育强国所起的限制作用仍然不容忽视。“五唯”顽瘴痼疾成为制约教育强国建设的体制机制性弊端,破除评价的“五唯”顽瘴痼疾,对于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建设教育强国意义重大。从治理手段看,“五唯”问题具有非常复杂的形成机理,难以在短期内根除,必须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五唯”问题的解决既是衡量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方面,也需要依靠教育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当前,面对教育强国建设的艰巨任务,把评价作为治理的对象还是作为治理的手段,应该有所选择与调整。主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治理手段,比把破除“五唯”作为治理对象更能发挥和体现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更能推动教育强国建设的进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事关教育强国成败”的论述,既是对教育评价功能定位的科学判断,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的新方向、新任务,更是对谋划、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一次战略部署,需要相关部门切实履职,重视评价作用的发挥,一方面提供配套政策和组合拳,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和评价能力提升,以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和自下而上的试点先行,探索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能够切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教育评价体系,真正实现先立后破的发展新定位。

来源 | 《人民教育》 作者:张宁娟


Copyright © 2024 南京中医药大学 苏ICP备11032525号-1
技术支持:南京中医药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