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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文章】张卫星 |江苏如何培养造就新时代的“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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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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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没有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近年来,江苏省教育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走在前、作示范”的重大定位,始终将教师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的中坚力量和第一资源,坚持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主动聚焦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大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奋力书写好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江苏答卷”。 师德始终是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江苏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为全体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的首要任务,注重全周期建制立规,制定了江苏省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列出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分别对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实现师德师风建设“谁来抓”“抓什么”“如何抓”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近年来,江苏先后成立了江苏省师德建设宣传中心、江苏省教育家精神研究中心等平台载体,举办教育家精神研讨会、培养造就新时代“大先生”研讨会,编印发放《师德师风手册》,推出“教育面孔”“弘扬教育家精神——40年那些闪亮的名字”“我们身边的好老师”等专栏,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以榜样的力量来鼓舞人、教育人。 全链条压实师德建设责任,江苏不断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治”的工作格局,专门设立了全省师德师风问题举报专线和监督信箱,建立省、市、县、校四级师德监督投诉体系和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全方位的评价监督体系,并建立师德失范查处通报制度。目前,省级层面每半年通报一次师德失范行为查处情况。 高层次人才引育是江苏教师队伍建设的引领性工程,目前全省已形成一支超万人的省级高层次人才梯队。在高等教育方面,持续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江苏产业教授计划、高校“青蓝工程”、江苏省教学名师等人才项目,江苏高校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数量约占全国总数的10%;在基础教育方面,开展“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选拔,设立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培养了一大批基础教育名教师名校长;在职业教育方面,教育部分两批立项建设了36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江苏省入选39个,位列全国第一。 教师培养培训是提升教师队伍质量的基础性工程。按照教育部五年一轮教师培训要求,江苏近年来积极开展高质量教师培训。一方面,加强省、市、县、校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每年完成12万教师省级培训任务,实现全省教师培训全覆盖;另一方面,每年安排2000名中小学教师、350名高校教师赴国(境)外研修深造,加大为边疆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送教活动力度,在艰苦环境中锻炼教师成长。 把好教师入口关,让热爱教育事业的人从事教师职业,是对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责任。 认真落实教师教育工作“母机”战略地位,江苏印发《江苏省教师教育创新行动计划》,在全国率先部署和落实教师教育创新发展工作,大力引导“优秀学校办师范、优秀教师教师范、优秀学生读师范,用最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特别是鼓励支持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依托学科优势,成立教师教育学院、举办师范教育。目前,全省师范生培养院校40所,“国优计划”入选数位列全国第二。 聚焦提升教师培养质量,江苏着力完善师范生定向培养机制,通过有岗有编、免费培养、到岗退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通过“七年贯通培养”定向师范生、“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和“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等改革试点项目,不断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水平。 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是民族的希望。江苏不断优化培养机制、管理机制,全面创新编制管理,努力夯实培育“大先生”的制度基础。 江苏前瞻性开展了适应人口变化的基础教育各学段各学科教师需求研究,探索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教师教育供给机制,并创新构建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推进开放协同联动的“四位一体”协同育人体系建设。 全省创新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支持开展团队式交流,立足学区内、集团内和城乡间,实施骨干教师交流轮岗计划,促进紧缺学科教师校际共享,交流轮岗的骨干教师数占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以上。针对高层次人才无序流动问题,2021年出台的《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曾作出明确规定,今年出台的《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再次强调“省内发达地区不得从苏北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加大基础教育教师编制统筹力度。江苏建立了以县为主、市域调剂、省级统筹、动态调整的编制管理机制,在省级建立中小学教师周转编制专户。在技工院校、职业中学、公办幼儿园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推行人员编制备案管理。会同省委编办指导各地每年开展教师编制核定工作,按规定比例配备教师。 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必须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关心关爱困难教师,保障广大教师热心从教、安心从教、静心从教、舒心从教。江苏一直以来努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突出乡村教师支持,强力推进教师减负,为教师成长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 江苏明确要求各地建立中小学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增长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管理、惩戒等权利。 突出乡村教师支持,江苏积极推进高水平大学参与乡村教师定向培养,鼓励在读研究生、师范生到乡村学校进行教育实践和开展支教活动,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和乡村教师荣誉计划,每年遴选100名在乡村学校工作5年以上的优秀青年教师,每年认定100名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优秀教师,按规定给予奖励,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局面基本形成。 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江苏专门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通知》,以“白名单”方式列出省级层面涉及中小学的检查、考核、评比等项目清单,要求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省级部门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在原有基础上减少72%。
来源:《群众》杂志2024年第19期 作者:张卫星(作者系江苏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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