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确保学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序推进,便于材料组收集整理各种资料,扎实、优质、高效地完成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的撰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标准共有宗旨与结果、课程计划、学业考核与评价、学生、教师、教育资源、教育评价、科学研究、管理和行政、改革与发展10个一级指标,40个二级指标,117条基本标准和76条发展标准。自评报告围绕上述标准,通过描述 临床医学类专业办学现状、不足及改进思路,提交相关支撑材料,以此全面了解本科院校关于办学宗旨、医学教育治理架构、师资队伍、生源、教学过程与结果、资源投入与质量保障、改革与发展各方面情况。
二、责任单位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自评陈述报告的撰写由专业所在学院医学院统稿。
根据各二级指标的内涵,自评报告二级指标相关内容材料提供的责任单位包括:发展规划处、人力资源处、医院发展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学技术处、财务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研究中心、医学院、鼓楼临床医学院。
具体详见《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自评陈述报告任务分解表》(附件1)。
三、撰写要求
1.各责任单位结合我校实际提供相关内容,拟定支撑材料清单目录,准备相关支撑材料。自评报告格式请按照《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自评陈述报告模板》(附件2)。
2.按照客观事实对自评报告中的问题进行逐一描述,同时注意各部分内容之间的系统性、逻辑性和简洁性,每个问题描述字数原则上最多不超过2000字;如所提出的问题不适用,请说明不适用理由。如在所提出的问题之外,有需要说明的内容,请在相应领域的“补充描述”处进行描述。
四、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积极协作,互相配合,按照规定时间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此项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亲自审核自评报告,认真检查、核对报告内容和基本数据,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请各协作单位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前,将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目录的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连同支撑材料电子版,提交至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在 2025 年 7 月 2 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至医学院王荣根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genwang@126.com)。
联系人:医学院王荣根;联系电话:18262635661;办公地址:B8-418
附件:
附件1和2.zip
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研究中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