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教评学】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评教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29 浏览次数: 11

各学院、附属医院、有关部门:

评教评学工作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教学评价对教学效果监督和教学质量促进作用,畅通沟通渠道,现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学期评教评学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评时间

202512292026125

二、参评对象

评教对象:2025-2026学年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参评课程按性质分为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床边教学。

评学对象:本学期开设必修课的本科生各班级(完整的行政班)

三、网评流程

学生和教师登录质量监控与评估系统,请选择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账号密码(学生用户名为学号,教师用户名为工号)。

1.手机登录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进入。

                 

2.网页登录

通过校园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业务直通车”点击“质量监控与评估”版块进入。

3.进入评价

学生进入“学生评教”界面,系统显示本学期待评教课程列表;点击每门课程右侧“去填写”进入评教问卷;评价完成,确认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待评教课程列表,依次完成所有课程的评教。

教师进入“教师评学”界面,系统显示本学期所教必修课“授课班级”列表,依次点击进入填写评学问卷;评价完成,确认后点击【提交】按钮。特别提醒:仅在本学期有必修课授课的老师需要参与评学。

、组织安排

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负责本学院网评工作,认真督促本学院学生、老师参与评教评学。请学生和老师对本学期教学、学风状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研究中心做好网评工作的协调以及数据的汇总统计工作

五、其他说明

1.所有问卷和开放性评价内容均为匿名,请参评师、生在文字评论过程中尽量提出具体、有效的意见和建议,用于改进教学。

2.有关评教评学工作中的问题、意见或建议,请随时与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研究中心联系。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11895                                        

 

                           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研究中心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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