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扎实有序推进学校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评估整改预期目标,根据《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的通知》(南中医大评字〔2024〕12号)(附件1)要求,对各单位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落实及完成情况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分解表》,根据整改具体措施和整改期限,检查各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二、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部门自查
3月1日至3月31日,各牵头单位对照任务分解表中牵头整改的“具体措施”,逐条对应梳理整改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报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表》(附件2)至高评中心。各配合部门、单位应积极向牵头单位提供相应整改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
(二)学校检查
4月1日至4月30日,高评中心汇总各单位提交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表》,同时校高等教育研究与质量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和校督导组专家深入各部门、学院调查走访,查阅相关材料,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工作有关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学校整改任务进一步落实、落细,梳理阶段性成效及存在问题,优化工作机制,为后续整改及长效建设提供依据。
2. 请各牵头单位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17:00前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表》,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至高评中心(敬业楼201-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pgk@njucm.edu.cn。
3. 联系人:葛善为,联系电话:025-85811895。
附件1: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的通知
附件2: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表
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研究中心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