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09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组织开展我校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我校本年度课题可申报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两类。

(一)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是围绕党和政府关注的教育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教育问题、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实践与理论问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二)专项课题

专项课题是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或省级研究机构委托设立的专项课题(委托专项)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自主设立的专项课题构成(自设专项)。其中,委托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人工智能+教育”研究专项、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开放互鉴的教育国际合作体系研究专项、“新教育实验”创新发展研究专项等6类,课题资助经费均由委托单位承担。自设专项我校可申报类别包含:“健康第一”研究专项、教育家精神研究专项、青年专项。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重点课题”和“自设专项课题(青年专项)”可参考《江苏省“十五五”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领域》(见附件1),并结合自身研究旨趣、研究专长以及重点关注的教育教学真实问题自主确定研究题目,鼓励“接地气”研究与决策咨询研究,倡导协同攻关与方法创新。

2.“委托专项课题”和“部分自设专项课题”须根据《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2)、《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部分自设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3)中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

1.课题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2.设专项课题青年专项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731日以后出生)。

3.课题申报人原则上为1人,确需双人申报的,其申报身份均须符合相应课题类别的申报人条件。

4.有以下任一情况的申报人,不得申报。

有主持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的;主持的省教科规划课题被中止或被撤项未满3年的;其他与之相当的情况。

5.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课题;同一课题不能同时跨类别申报。

三、申报数量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学校申报限额:重点课题限报7委托专项限报3、自设专项限报6项。

、申报材料

1.《重点课题申报书》(附件4)或《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5);

2.评审活页》(附件6);

3.《申报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及盖章PDF)。

、申报程序

(一)校内推荐

请各单位做好材料初审及把关,保证申报材料形式规范、质量过硬,做好有组织的申报工作。

校内申报阶段无需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汇总上述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于202668日前汇总发送邮件:gpjyk@njucm.edu.cn,邮件主题为:申报单位+2026省规划课题申报,各申报课题文件夹命名为:课题类别+课题申报人+课题名称,文件中包括申报表、活页两个文档。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络申报

学校推荐课题申报人根据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供的账号信息(另行通知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85811893



附件.zip

1.江苏省十五五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领域

2.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3.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部分自设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4.重点课题申报书

5.专项课题申报书

6.评审活页

7.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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