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同时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推荐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申报与奖励办法》(南中医大评字〔2024〕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导向。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向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有效。
二、评选范围
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全校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学单位、部门、附属医院和教师及其他与教学相关人员近年来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包括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
三、教学成果内容、形式与条件
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六卓越一拔尖”2.0计划、“双万”计划、“四新”建设、推动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以教材为主体内容进行申报的成果不予受理。
教学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四、推荐名额与奖励办法
(一)推荐名额:推荐名额分配数见附件1。
(二)奖励数量:设特等奖5个,一等奖8个,二等奖10个。
(三)奖励办法: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申报与奖励办法》(南中医大评字〔2024〕6号)文件精神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配套。
五、评审程序
(一)初审推荐。各教学单位、部门、附属医院根据推荐限额,符合条件的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专家评审。高评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教学成果进行初评,提出获奖项目与奖励等级建议。
(三)审议公示。校教学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议。审议结果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六、申报要求
(一)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6人。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二)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一个教学成果奖,其他完成人最多参加两个教学成果奖申报。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材料。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四)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
(五)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申报高于原等级的奖项。
七、材料报送
(一)《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一式1份)。
(二)《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3)(纸质盖章版一式1份)。
(三)成果附件材料包括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个汉字)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不超过100页,编印目录),请以附件4为封面,单独装订成册(纸质版盖章版一式1份)。
(四)纸质材料请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表》封面(复印件)贴于袋面。电子文档请推荐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gpjyk@njucm.edu.cn,文档名称:单位名称+2024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
八、其他
请各教学单位、部门、附属医院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并于2024年9月30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高评中心(仙林校区行政楼201-1),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倪菲菲,联系电话:85811893,电子邮箱:gpjyk@njucm.edu.cn。
附件.zip:
1.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名额分配表
2.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4.附件封面
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研究中心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