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南京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2026秋学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督导工作
校级教育教学督导依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深入开展随堂听课评课、试卷评估等工作,及时反馈教学问题,助力教师提升教学水平。
二、二级督导工作
各教学单位需组织本单位教学督导依据工作计划开展听课评课等常规督导活动,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与指导,推动教学质量提升。
三、校院二级督导联动工作坊
为促进校院两级督导工作的联动与协同创新,本学期将开展校院二级督导联动的“杏林微露”督导工作坊,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杏林微露”督导工作坊实施方案》(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积极支持校级督导工作开展,组织落实好本单位二级督导工作,确保督导工作全面覆盖、有效实施。
2. 各教学单位要以督导工作为契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针对督导反馈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持续提升教学质量。
3. 各教学单位需依据工作坊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督导工作坊计划,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杏林微露”督导工作坊计划表》(附件2)。并于2025年9月17日17:00前经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至高评中心(敬业楼201-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pgk@njucm.edu.cn。
4. 各教学单位需加强督导工作坊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质量氛围,培育质量文化。在工作坊结束之后提交相关新闻稿至高评中心。
联系人:葛善为,联系电话:025-85811895。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杏林微露”督导工作坊实施方案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杏林微露”督导工作坊计划表
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研究中心
2025年9月8日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杏林微露”督导工作坊实施方案.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杏林微露”督导工作坊计划表.xlsx